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条拟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2025年初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即使合法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社会危害性较低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个体工商户 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立法、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小微企业 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比如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社会危害性有限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一个小超市、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司法、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一辆小餐车 。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
